1.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对一次账,本月的对账单会在次月的10日~15日传真给各客户。如果您在次月15日还未收到我司的对账单,请联系我司,您应在收到对账单后15日内与我司核对、确认完毕。因我们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对帐,请投诉。
2.账对完后便可通知开票。对于有特殊开票要求的客户,请在托单上注明各项开票要求。
3.付款:我司要求您在45天内结清运费(即到次月30日我司可以收到本月的运费);超过45天未付款的,我司将限制退单;超过55天(隔月10日)无正当理由未付款,我司将卡提单或卡货;超过65天(隔月20日)未付款,不管任何理由,卡提单或卡货。
4.对于指定货、整箱,我司要求做付款买单。在提单签发前,我司会主动联系您有关事项。如因我们的原因导致您不能及时拿到提单,请投诉。
八、退单
1.运费结清后便可退回核销单据。对于付款信誉良好的客户(指每月在45天内结清运费的客户)可以先退单,后付款,但不能全部退完,根据运费金额的大小,我司会保留一定数量的核销单。(原则上欠费USD1000以上保留5票,USD1000以下保留3票。)
2.如果在第45天我司尚未收到款项,将暂停退回核销单据;如果您累计3次都在45天后才结清运费,我司将要求您在当月运费结清后退,当月的核销单据。
公司建立的服务网络和代理网络也遍布世界各地。在国内,除了宁波总公司以外,公司已经在杭州、温州、台州、苍南等地分别设立了分公司和办事处,在其他各大港口城市拥有长期合作的伙伴;在国外,相继成立了加拿大、洛杉矶、迪拜等目的港代理公司,在世界其他各国港口也拥有紧密合作的代理伙伴。钧海佑通不仅自身拥有场地、仓库、车队及各类运作设备,还整合了海关、检验检疫、港区、货代的各种资源。对于大批拥有货物进口和出口企业来说,钧海佑通国际物流是一个开展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报检和运输等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的平台;而以电子商务、供应链集成和第三方物流为特征的跨国物流和拥有客户源的国际货代而言,也不失为最佳的合作对象和战略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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